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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港府明确:常住深圳也算通常性居住。

12月香港永居“通常居住”不是硬熬在港天数

港府终于明确解释永居留港要求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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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重点!

“通常性居住”不看你是否天天在港,核心看3点

——离港理由、离港时长、与香港的紧密联系!

简单说:只要能证明生活重心在香港,哪怕暂时离港,也符合永居要求,不会影响最终申请!

那怎么向入境处证明“生活重心在港”?

这几条核心证据链,提前准备好稳了~

香港永居“生活重心在港”证明材料清单

核心材料(强联系证明)

持有效香港签证连续满7年,无违法记录(建议每年离港≤183天,每3个月返港一次更稳妥) 

7年期间有香港合法雇佣经历,或在港创办公司并真实运营 

保留香港持续薪资流水、强积金(MPF)缴纳记录、薪俸税完税凭证(三者需对应)

子女在港就读,或直系亲属在港定居

辅助材料(弱联系证明,材料越全越有利)

住址证明:房屋租赁合同/购房契约 + 对应水电煤缴费单据 

消费痕迹:在港购物凭证、购车记录、香港保险保单、本人实名电话卡及缴费账单

资金痕迹:香港银行账户定期有收支记录,每半年打印一次月结单存档 

家庭关联:子女参加香港夏令营、培训课程,受养人赴港探亲的相关记录 

本地融入:加入香港合法协会、参与本地慈善活动的证明材料

总而言之,申请香港永居的关键不在于“死守天数”,而在于证明你与香港之间的“生活纽带”。无论是工作、家庭,还是日常生活的痕迹,都能成为你“通常居住”的有力证明。提前规划、系统准备,才能顺利拿到永居身份,安心奔赴更广阔的未来。